网站通行证
名称
密码
浏览 | 注册
今天是:
您的位置:东方新视野 > 新闻 > 正文内容

演示收益非承诺,看清条款护权益

来源:网络 发布时间 2025-11-14 09:19

——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中心支公司

案例回顾

2022年,张先生在银行网点被推荐一款“收益可观”的分红型两全保险。销售人员着重展示了产品说明书上用高档演示利率测算的“未来收益”,并口头强化了“收益可观”的印象。张先生误以为此收益为确定承诺,未仔细审阅合同便投保。然而,近年他发现实际分红远低于当初演示水平,由此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。

风险解析

本案核心在于消费者未能清晰区分保险合同中的“保证利益”与“非保证利益”。

1.“保证利益”是合同刚性承诺

指明确写入合同条款,保险公司必须履行的部分。例如:传统寿险的固定保额,以及万能险、分红险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明的“保证利率”或“满期保险金”。这部分收益是确定、安全的合同基石。

2.“非保证利益”是预期而非承诺

指依赖于公司未来经营状况、投资回报等因素的预估收益,并非保证。例如:分红险的“红利”、万能险结算利率高于保证利率的“超额收益”,以及投连险的全部投资账户价值。这部分收益是浮动的,可能高于或低于演示水平,甚至投连险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。

3.收益演示仅是描述性参考

产品说明书中的低、中、高三档收益演示,仅是基于特定假设的示意图,旨在展示可能区间,绝非对未来收益的承诺。监管明确要求此类材料必须注明“演示数据非未来保证”。

为保障您的自身权益,投保时请务必做到:

1.抓住核心:重点关注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的“保证利益”,这是您能获得的确定性收益。

2.理性预期:对“非保证利益”保持合理期待,切勿将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或演示数据的高档水平,当作必然实现的结果。

3.落笔为安:所有权益以正式保险合同载明的文字为准,一切口头说明或宣传材料均不能替代合同法律效力。

演示美好非承诺,合同条款方为真。请大家增强风险意识,做理性的金融消费者,切实守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 

  观后心情
被感动 同情 囧囧 愤怒 和谐 悲剧 高兴 打酱油
图片新闻
热门视频
网站首页 | 网站简介 | 团队介绍 | 视频直播 | 网上投稿 | 网站建设 | 域名空间 | 广告价格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13 by dfxsy.asia. all rights reserved